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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两件瑜伽练功服的归类思路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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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喽,大家好~!本期分析的商品是关于"假两件瑜伽练功服"的归类思路,希望对于大家都能够建立起正确的归类思路能有所帮助。

直接上图:

商品名称(吊牌名):假两件瑜伽练功服

式样与制造工艺:女式针织,将两件针织服装在侧面缝制在一起,外件是无领(指没有领子),领口为圆形,腰部缝制但不收腰,内件是带有胸托的运动胸衣(内有胸垫)。

OK,商品说完了,首先再一次提出正确归类方法

 

一、根据品目条文,穷尽的列出所有的品目。

针织服装,首先考虑61章商品。

61.09 针织或钩编的T恤衫、汗衫及其他内衣背心

GET!

61.10 针织或钩编的套头衫、开襟衫、马甲(背心)及类似品

GET!!

61.14 针织或钩编的其他服装

GET!!!

还有没有不论是否针织钩编的服装不列在61章的呢?

OK!~继续翻书!

OK,又一次GET!!!

62.12 胸罩、束腰带、紧身胸衣、吊裤带、吊袜带、束袜带和类似品及其零件,不论是否针织或钩编的

 

二、根据归类总规则以及有关类、章注释以及品目条文以及其注释(指《税则注释》对于其的补充解释),进行可归入品目的分析。

(嘛,这一步嘛,就是关键的排除法啦~!)

首先,根据61.14和61.10的《税则注释》,我们可以发现,6110是人体上半身穿着的,我们从61.14《注释》所举的例子中较为明确部分的“围裙、连身工作服;僧侣袍、黑色法衣、带风兜教士法衣、天主教士服、白色宽袖法衣;专职人员或学者穿着的袍服”总结其特征,通常不仅是上半身穿着的。

61.14 PASS FIRST!!

接下来,继续翻书!

外件,符合61.09关于内衣背心的必要条件。

内件,符合62.12“胸罩、束腰带、紧身胸衣、吊裤带、吊袜带、束袜带和类似品”所呈现出的主要特征。

但是,61.09是不含“类似品”的,那么他这个能不能再缝一件胸衣这一点,咱们就不能确定了不是嘛?

62.12所具体举例商品,也没有说外面还能不能有一件的不是?

这里我们不可避免的想到了“组合物”,当然,我认为这里总规则二(二)是不适用的,因为这是不同“部件”的“组合物”而不是不同“材料”或“物质”的“组合物”。

那么我们的问题就来了,由61.09和62.12服装组合而成的组合物,是按总规则三(二)确定构成商品“基本特征”的部分进行归类呢?还是按总规则三(三)从后归入品目62.12呢?

其实不然~

实际上,品目61.10不仅是“包括上半身穿着”的还可以“附带有保护配件”的,甚至还包括“类似品”的。

那么,根据总规则三的规则,我们知道,总规则三(一)、(二)、(三)必须是依次使用的。

“...由于其他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时,应按以下规则归类:(一)列名比较具体的品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目。

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成套货品中的部分货品,即使其中某个品目对该货品描述得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品目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

既然61.10是可以将该商品完全“包含”,而61.09和62.12仅可包含其组成部分的,实际并不需要用到规则三,其穿着方式是套头式的,可径直使用规则一将该“假两件”认定为“真一件”,归入品目61.10。

OK,笔者对于该商品的分析就到此为止了,有不同归类思路的欢迎留言探讨。

转载请注明来源“商品归类”